为环链型电动葫芦加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时,要考虑哪些因素

发布时间:2022-06-25 阅读次数:180 内容出自:冠航机械 

对于一体式起升机构(如钢丝绳电动葫芦、环链电动葫芦),由于结构的原因,一般不选用传动式起升高度限位装置。钢丝绳电动葫芦可采用断火式、重锤式、压板式任意2种组合形成双限位。

对于分组式起升机构,要视设备条件情况,采用传动式,或者传动式、重锤式、压板式、拉绳开关式、断火式任意2种组合形成双限位即可。对于有多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,每套起升机构的起升高度限位装置都应满足国家规定的要求。

环链型电动葫芦可采用重锤式、压板式、自配的限位开关(如果有)任意2种组合形成双限位。

环链型电动葫芦的安全离合器不满足起升限位器的定义,不应作为一种起升高度限位装置。

环链型电动葫芦加装起升高度限位装置的原则:

1、不应影响起重机的正常使用。

2、考虑加装起升高度限位装置后对起升范围的影响。

3、根据动作原理,重锤式、压板式起升高度限位装置不适用于有下降深度限位要求的场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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